近日,濟南市社保局印發《關于對濟南天壇中醫醫院違規行為的處理意見》、《關于對濟南軍都醫院違規行為的處理意見》。其中,經查實濟南天壇中醫醫院存在串換診療項目、過度醫療等違規行為。濟南軍都醫院存在串換診療項目、虛構醫療服務、出入庫臺帳賬實不相符等違規行為。
根據《濟南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》及《濟南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》的相關規定,對于濟南天壇中醫醫院,提出處理意見如下:查實的違規費用不予支付,已支付的違規費用予以追回;扣除當年居民醫保服務質量保證金;自當年8月24日起暫停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協議一年。
另外,對于濟南軍都醫院,提出處理意見如下:查實的違規費用不予支付,已支付的違規費用予以追回;扣除當年居民醫保服務質量保證金;自當年8月24日起解除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協議。